我是卢松松,点点上面的头像,欢迎关注我哦!
昨天有人在“被侵权群里”说:“他用了一个明星做微信头像,被起诉了,要求赔6000元”。随后群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,同时真伪朋友还分享了新榜的一篇文章“明星批量起诉自媒体侵权,2张图索赔3.5万元,创作者应该怎么办?”
我定睛一看,原来版权起诉已经蔓延到明星这块了。最近一次是7月份都美竹单张照片索赔万元起诉了大量自媒体人,索赔数千到数万元不等。而且之前帮她说话的自媒体都给告了。而其他明星如小沈阳、杨洋、葛优、张艺兴、唐嫣、杨幂、杨颖等都有起诉过自媒体人的经历。
而有用40W粉丝的“E姐狼小蓓“前天也被起诉了:原因是他发的新闻稿里面有两张图,引用了明星的照片,然后被索赔35000。并且说全文提到他仅三四句,都是新闻引述,无半句负面评论,更谈不上造谣。全文导向是艺人积极生活。就算这样也被起诉了。
根据以往被起诉的经验来看,一般明星是不太愿意起诉自媒体人的。但凡能批量起诉自媒体人的,应该都是经验丰富的维权公司。这种商业模式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。松松就曾经在网上上见过一条广告大意是:你授权给我,我帮你起诉,官司打赢后,咱们55分账。
这种广告堂而皇之的去打广告,让我们也涨见识了。有知情人士透露,一些小律所会主动和艺人团队接洽,会以告黑和商用为幌子劝说艺人团队起诉,并许以经济利益,一般是五五分成,律所通过免诉讼费的方式代理艺人起诉,如果一个自媒体轻松和解给钱了,收益利润是百分之百,可谓空手套白狼。
总之,从目前形势看,互联网的文章版权、图片版权、字体版权、软件版权之后,版权碰瓷之风已经蔓延到了明星娱乐行业了。
文章来源:卢松松博客,欢迎关注我的账号哦!
本文来自投稿,不代表增长黑客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growthhk.cn/quan/102774.html